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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残联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9-3-25 16:01:37/ 作者:/ 来源:点击数:

为规范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进一步解决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问题,市残联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匡昭梅为组长,教就科科长,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主任及财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于2019年3月18日-20日,对我市2017年、2018年已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2016年12月30日,我市会同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国家税务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玉林中心支行制定《玉林市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按照中国残联、自治区残联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因地制宜,逐步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到2017年市辖区全部完成建设一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任务,2020年前各县(市)至少要建立一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2017年,玉州区、福绵区;2018年,陆川县、博白县先后获得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建设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截至2019年3月,玉州区依托辖区安宁医院建成一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基地,辅助10名精神残疾人在基地就业;陆川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爱心企业购买服务在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一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安置10名残疾人就业,其中:智力残疾5名、精神残疾3名、重度肢体残疾2名;博白县通过公开招投标,向中标单位博白县龙潭广济医院购买服务建成一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帮助10名精神残疾人就业。

专项检查采取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现场检查,查阅机构建设台账资料和现场访谈的形式进行。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玉州区、陆川县、博白县均能按照自治区残联和玉林市残联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依托爱心企业完成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任务,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符合项目建设及申请自治区项目补助要求。福绵区由于残联领导工作变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对于没有获得自治区财政补助的县(市),市残联在2019年全市残疾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资金,积极发动爱心企业参与,确保如期完成“十三五”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建设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任务,稳步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

 

 

玉林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供搞

 

 

 

 

                    残疾人在辅助性就业示范基地劳动

 

 

 

市残联专项检查组到博白县检查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