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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8/21 17:58:03/ 作者:/ 来源: 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点击数:
 

玉市残〔201425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和

盲人按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工作,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2014年广西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残联字〔201414号)和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残劳就字〔201412号)精神,我们制定了《2014年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324 日

2014年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安排

2014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状况实名制管理和盲人按摩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推动城乡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

一、夯实工作基础,大力加强就业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一)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1、各县(市、区)要根据中国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和《玉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标准(试行)》,完成自身建设和示范服务,按照《玉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迎接玉林市残联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

2、各县(市、区)要按照就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实现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3、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无障碍网站建设。2014年底前,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完成残疾人就业服务无障碍网站建设,提供招聘、岗位、政策和培训等信息。

(二)积极推进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1、做好2014年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组织工作。年内完成组织全市16名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参加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任务。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继续选择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学习条件的学员报名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人员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完善县(市、区)级管理员队伍。

2、推进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组织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推进建立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组织网络,重点组织已培训的就业指导员在社区开展就业服务,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情况摸查、政策宣传和就业援助等工作,帮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大力开展社区就业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规模。

(三)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统计管理

1、各县(市、区)要规范使用残疾人培训就业实名制统计管理系统,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对残疾人的培训、就业、失业登记等状况进行筛查、汇总、更新,对达到就业年龄段新增人员基本状况及时录入系统。

2、要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做到录入数量与质量并重。要按照有关实名制的工作要求,梳理实名制就业和培训状况数据录入方面的开展情况。

3、及时更新系统数据。按照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变动的情况,及时进行数据更新。

(四)积极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1、创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创建示范性职业培训基地,开设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要求的培训科目,健全规范教学培训管理,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通过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培训机构创建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认真做好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和初审等工作。

2、创建就业示范基地。依托企业和农业开发项目及种养大户建立集中就业示范性基地,安置就业困难残疾人上岗就业,安排残疾人职业培训后的见习实习,扩大残疾人基地就业数量。

(五)积极组织参加2014年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为不断提高残疾人职业就业能力,选拔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市残联将组织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各县(市、区)要根据相关要求培养和选拔人员,积极推荐优秀残疾人职业选手参加竞赛,为第四届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培养尖子选手。

(六)积极扩大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多样化培训

各县(市、区)要积极扩大培训规模,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用人单位雇主培训等多样化培训项目,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坚实基础。2014年各县(市、区)平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数100人次/年;全市年度雇主培训不少于80家。

二、实施“阳光就业计划”,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

(一)大力推进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014年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出台《玉林市〈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推动驻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特别是残工委成员单位和残联系统带头按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各县(市、区)也要出台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2014年度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任务数100人。

(二)大力开展残疾人基地就业和城乡结合部就业

各县(市、区)要发挥各类残疾人就业基地、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基地等示范作用,推进残疾人个体从业、转移就业,促进残疾人实现基地规模就业和城乡结合部就业。2014年度全市基地就业和城乡结合部就业任务数100人。

(三)大力扶持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

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税费减免等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惠政策;落实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积极配合举办全区首届残疾人“创业明星职场达人”评选活动。2014年度全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任务数150人。

(四)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

各县(市、区)要优先安排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并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乡镇街道和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就业岗位列入残疾人就业岗位。

(五)大力支持发展辅助性、庇护性就业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庇护性就业基地,选择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劳动项目,安排残疾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继续抓好实训基地建设,开展智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试点;继续抓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建设示范性服务机构和开展托养服务社区全覆盖工作试点,为全市1000人次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式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

(六)鼓励扶持用人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引导作用,协调有关部门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依托集中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2014年度全市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任务数50人。

(七)积极协调开展“残疾妇女就业圆梦行动”

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协调各级妇女联合会共同开展“残疾妇女就业圆梦行动”,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帮助联系生产劳动项目,从实名制系统中筛选有条件的未就业、残疾妇女开展钩针编织、手工编织、刺绣等手工制作培训,鼓励重度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2014年全市帮助重度残疾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任务数40人。

(八)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玉林市2014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要求,依托街道(社区)、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和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掌握辖区内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通过“面对面”、“一对一”的重点援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措施,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援助;建立回访跟踪问效机制,听取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

三、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做好盲人按摩工作

1、各县(市、区)要根据《玉林市盲人按摩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完成进度,调整方案,制定规划,多渠道、多层次促进盲人就业,认真完成盲人按摩教育、培训和就业等工作任务。2014年全市盲人按摩培训任务数23人次,扶持盲人创业任务数8人。

2、继续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工作。加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报名学历和从医工作年限证明的审核,杜绝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根据残疾人城乡多种形式就业任务(附件1),于45日前将确定的就业基地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就业人数、法人代表报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二)为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工作的考核,请各县(市、区)于20141120日前,填报《2014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并上报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华娟  王小玉

联系电话:2809975

电子邮箱:445810525@qq.com

   点击附件下载

    12014年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主要工作任务分配表

    22014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主要工作考核表